⼴东省机械技师学院图书馆管理办法
第⼀条 图书馆是为学校教育、教学和教学研究服务的机构,是学校⼯作的重要组成部分,必须为全⾯贯彻党的教 育⽅针、培养学⽣的读书兴趣和阅读能⼒、提供教育教学情 报资料等做好服务⼯作。为规范学校图书馆管理⼯作,发挥 学校图书的最⼤效益,特制定本制度。
第⼆条 图书馆开放时间
图书馆开放时间为每周⽇⾄周五,周六闭馆。每⽇开放 时间与学院上班时间保持⼀致。下班后及周⽇各校区图书馆 仅开放⼀个区域,下班后和周⽇的图书馆开放时间见每学期
开学初的公告。
特殊节假⽇或特殊情况下,图书馆开放时间将另⾏通知。
第三条 图书馆借阅规定
(⼀)借书册数:教职⼯每⼈每次限借10本,学⽣每⼈每次限借3本。
(⼆)借书期限:教师以⼀学期为限,学⽣以⼀个⽉为限,寒暑假借书期限顺延,逾期必须办理续借⼿续。
(三)借出图书,如遇本室(馆)需要,不管借期到否,本室(馆)可随时索回。
(四)借阅时要当⾯点清册数,检查是否完整,如发现缺册少页、污损、撕破、勾画等情况必须当⾯声明,以明确
责任,否则后果⾃负。
(五)职⼯调离、学⽣休学、退学、毕业或其他原因离校,均需主动还清所借全部书刊,否则不⼦予办理离校⼿续。
(六)下列图书只内阅,不外借,如遇特殊情况,须经有关领导同意⽅可借阅,借期不超过⼀周。
1. ⼯具书和孤本书。
2. 内部资料。
3. 尚未编号⼊册的书。
(七)如若遗失图书,原则上购回赔偿,不能赔偿时按下列规定赔偿现⾦:
1. ⼀般⽂艺书刊科普书刊按原价赔偿。
2.教学参考书、中外名著,均按原价的两倍赔偿。
3. 成套多卷图书,连载期刊如遗失其中⼀册,则按成套书赔偿。
4.孤本珍本书按原价的三倍赔偿。
(⼋)对有意损坏图书、盗窃图书按书价的5倍罚款,并责令检查,交由学校有关部门批评教育。
第四条 图书馆⾏为规范
(⼀)图书馆采⽤全开放服务模式,进出本馆需通过指定出⼊口。
(⼆)进⼊图书馆只限带笔记本,个⼈书刊、包夹放在指定的地⽅,不得乱放。
(三)进⼊图书馆应保持⾔谈举⽌⽂明、⾐装整齐,禁⽌穿背⼼、拖鞋⼊馆。
(四)保持图书馆安静,禁⽌在馆喧哗或朗读。⼊馆后请将⼿机调⾄静⾳或振动,不得在室内接打电话。
(五)图书馆是重点防⽕场所,禁⽌在馆内吸烟、⽤⽕。违者除令其⽴即将⽕熄灭外,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。
(六)保持馆内清洁卫⽣,禁⽌随地吐痰,乱扔废弃物,嚼吐⼜⾹糖。未经许可,禁⽌在馆外张贴或散发⼴告及其他 宣传品,违者应主动清除,并将视其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。
(七)不得携带⾷品、饮料等进图书馆和阅览室。
(⼋)爱护室(馆)内设施设备,不得在阅览桌等设备 及墙壁上涂抹刻画,不得随意挪动阅览桌椅;要按操作规程 正确使⽤计算机等现代化设备,损坏公物者,应按原价赔偿, 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。
(九)维持馆内正常阅读秩序。讲⽂明礼貌,讲谦让互 助,不得⽤物品抢占阅览室座位。⼯作⼈员将及时清理占位 物品。图书馆对占位物品不负保管责任。
(⼗)在抽取书刊浏览时,请注意保持架位的整齐,不要将书刊随意乱放。
(⼗⼀)出⼊通道如监测器鸣响,请主动配合和协助⼯ 作⼈员进⾏处理。
第五条 图书馆服务
(⼀)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,使之结构合理、
复本量适当,不断提⾼藏书质量。对于内容陈旧、过时不宜
流通、借阅率不⾼、复本量过⼤和破损⽆法修复的图书要定 期剔除,及时注销。
(⼆)及时做好新书的验收、登记、编⽬、排架等⼯作,
以加速书刊资料的流通。
(三)严格执⾏图书借阅制度,根据教学和学⽣的需要建议学校及时添置图书。
(四)做好图书馆、阅览室安全、卫⽣、整洁⼯作,并
督促读者保持室内安静。
(五)为读者提供免费咨询服务,帮助读者查询、借阅 和归还图书。
(六)提供电⼦阅览室,⽅便读者在线阅读和下载电⼦资源。
第六条 本办法由教务科负责解释。
第七条 本办法2024年1⽉1⽇起实⾏。